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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安投公司投资引导基金简报2016年第2期
    来源: 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 2016-07-26


    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PPP投资引导基金简报


    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母基金概况】

    为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现山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2月19日,经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厅、住建厅与北京首创集团、兴业银行共同发起设立了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3月25日完成了母基金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法定手续。省财政厅、住建厅授权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和基金监督职责。基金重点用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地下综合管廊和轨道交通等八个方面基础设施PPP模式项目。该基金由省级母基金和市县级子基金构成,先期母基金规模为16亿元,子基金总规模预计可达到128亿元。

    【子基金进展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和住建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母基金机构组织项目团队与22个市县进行了子基金项目对接,运城市、晋城市以及太原市清徐县子基金项目具备签约条件,涉及具体项目13个,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长治市、晋中市、大同市子基金项目基本具备签约条件,涉及具体项目10个,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

    【PPP政策】

    3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35号),《通知》指出,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对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具有战略意义。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公开透明、公众受益,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原则。《通知》要求,新建项目要积极推广使用PPP模式,存量项目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通知》提出了简化项目审核流程;奖补示范项目前期费用;鼓励存量债务转化;统筹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对PPP项目优先给予补助支持;财政补贴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并给予保证; 多样化的土地政策;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加大对PPP项目的支持力度;金融服务政策等八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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